洪树涌律师等6人组建星火毒辩F6团队

作者:未知 时间:2020-05-05 来源:互联网

星火律师平台自2017年6月发起至今,已遍及27个省份,130个地级城市,核心团队成员238位,基本覆盖全国各重要省份及一二线城市。平台为更好的打造专业法律产品,开展学术交流与研究;同时,推广平台专家资源库建设,为平台挖掘储备人才和法律产品,特成立星火律师平台专业化团队。

星火毒辩团队由洪树涌、姚志刚、何显刚、王伟刚、张雨、许兴文,共六位资深毒辩律师共同组建。

星火律师平台毒辩团队成员介绍如下:

编辑

广州城市负责人·洪树涌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执委会委员兼刑事一部部长

广东泓法刑辩战队负责人

星火律师平台发起人

羊城毒辩发起人

广东省第一批刑事辩护律师库律师

广东省律师协会经济犯罪辩护委员会委员

广州市律师协会经济犯罪刑事委员会委员

中律天下刑事辩护讲师团负责人

广州市司法局百名公益专家律师

洪树涌律师的成功案例被收编入《向公平出发——中国当代著名律师经典案例》、《公平礼赞—中国当代著名律师经典案例》、《向公平致敬—中国当代著名律师经典案例》、《大国律师公平梦—中国当代著名律师经典案例》、《中国大律师经典案例》、《中国大律师经典案例2017年卷》、《中国刑辩大律师》等;

洪律师的先进事迹被收编入《中国当代优秀律师》、《追梦中国-精英律师卷》、《中国力量-百名创业家风采》、《求是先锋》等书中。

电视台《打开案卷》、《今日中国》、《中国梦》、(《中华儿女》海外版)、《南方都市报》等等媒体的记者对洪树涌律师进行专访。

荣誉和奖项:

2016年度获得广州市律师协会理论成果奖。

2017年度获得广州市律师协会理论成果奖、维护社会稳定奖、优秀专业委员奖。

2018年度获得广东省律师协会优秀专业委员奖

2018年度获得全市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优秀律师奖

2018年度获得广州市律师协会理论成果奖。

成功案例:

1、公安部督办黄某等人走私毒品海洛因数量高达2700斤案,黄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2、汕尾李某等特大走私毒品冰毒超两吨冰毒案,李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3、广州陈某某等人贩卖K粉400克,经过辩护,成功改变定性,法院采纳律师的辩护意见,改为非法持有毒品罪,公诉人了量刑建议为七年到八年,结果判了有期徒刑2年。

成都城市负责人·姚志刚

手牵手刑事辩护网发起人

四川省律协刑辩协会秘书

睿信毒品辩护研究院研究员

成都市律协刑专委副秘书长

原中华毒辩联盟四川省负责人

四川矩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星火律师平台第二届管委会主任

四川省法学会法制文化研究会理事

四川省律协律所管理和发展委员会委员

成都市祥瑞少数民族法律援助服务中心成员

姚志刚律师曾到四川电视台“非常话题”栏目做特邀点评嘉宾,中国品牌网、中国网“影响力对话”栏目特约嘉宾,以及受邀作为四川广播电视台“经济频率”在线法律顾问。

毒品典型案例

1、Y某制造毒品40余公斤案,一审判死刑立即执行,二审改判死缓

2、Z某制造毒品86公斤,一审获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3、G某运输制毒物品(1-苯基2-丙酮)2000余公斤案,无罪辩护后取保没再追责。

理论研究

1、《幽灵证据:“情况说明”的是与非》

2、《毒品称量不得不说的10个秘密》

3、 《“职业见证人” 一个神奇的存在!》

4、《侦查人员常用“魔鬼讯问法”》

襄阳城市负责人·何显刚

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第八届湖北省律协婚家委委员

原中华毒品辩护联盟湖北秘书长

星火律师平台第二届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及代理、法律顾问等其他非诉业务。

何显刚律师多年来成功为多起重大刑事案件,特别是毒品犯罪辩护案件,办案经验丰富,人脉关系良好,精通办案机关的办案流程。在案件不同的阶段,能够及时进行沟通并提出有效的辩护意见,争取案件取保/缓刑/减刑/无罪释放,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成功案例

1、李某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7千克案(第一被告辩第八被告,一审无期徒刑)

2、鲁某贩卖毒品罪21千克甲基苯丙胺(一审无期,二审介入无罪辩护后二审发还)

3、王某运输毒品案(从技侦、特情辩点切入,得到从轻判决)

北京城市负责人·张雨

张雨律师,专业刑事律师,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睿信毒品犯罪辩护研究院专家委员会委员,尚权毒品犯罪与死刑复核研究中心负责人,星火律师平台北京负责人,原中华毒辩联盟副主席、北京负责人。

张雨律师毕业于河北大学,从2007年执业之初即专门办理刑事案件,经过多年实战磨砺,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执业以来,凭着对司法正义的执著追求,充分发挥自身和律师事务所的优势,承办了来自全国各地的各类刑事案件二百余起,其中包括多起有影响的大案要案。

近年来张雨律师更以毒品犯罪和死刑复核案件为主要业务和专业研究方向,曾在多场毒品犯罪专题学术会议上做主题发言,并依托执业于北京的地域优势和全国各地同行的大力支持,承办了大量毒品类死刑复核案件,取得了多起不核准死刑的成功案例。

近期毒辩经典案例和成功案例:

1、CCTV1新闻联播专题报道的中美联合执法“芬太尼第一案”,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制造、贩卖第三代毒品芬太尼26.8公斤(折合海洛因10.6公斤),判决书认定11.8公斤,判处死缓。

2、2019年6.26国际禁毒日CCTV12社会与法频道全程3小时直播庭审,收视率超3000万的北京三中院跨国走私、运输8公斤可卡因案,判处有期徒刑15年。

3、湖北高院“北大才子”走私、贩卖、制造第三代毒品新精神活性物质1.2吨案,判处死缓。

4、北京高院外国人萨某贩卖、运输冰毒3公斤案,去掉贩卖罪名,去掉2/3毒品量,判处有期徒刑15年。

5、辽宁佟某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案,贩卖、运输冰毒10.57公斤,不核准死刑。

6、浙江胡某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案,贩卖K粉(氯胺酮)35公斤,冰毒1.5公斤,不核准死刑。

7、内蒙古杨某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案,贩卖、运输冰毒3.5公斤,不核准死刑。

普洱城市负责人·王伟刚

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毒品犯罪法律事务部主任

原云南泰熙律师事务所主任,毒品犯罪辩护专职律师。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中华毒品犯罪联盟云南省秘书长,睿信毒品犯罪研究院专家委员会委员,普洱市边防支队专家咨询委员,普洱市志愿者联合会青少年预防犯罪中心主任,“抱住杯”全国十佳辩护律师,普洱政法学院专家库成员,中伟刑辩联盟云南首席合作律师,金牌律师网毒品犯罪中心研究员。执业以来一直从事毒品犯罪辩护,办理毒品犯罪辩护250余件,无罪辩护8件,不逮捕、不诉40余件。

学术成果

1、著有《我国边境毒品犯罪特点及辩护思路》、《毒品犯罪边境形式和对策》

2、在《方圆》杂志发表文章《专注刑事辩护,维护公平正义》

成功代理数百起毒品案件,部分如下:

付某单人携带海洛因367.98克定罪免刑

熊某单人为运输甲基苯丙胺5291克不起诉

代某单人贩卖海洛因21.009千克不起诉

黄某运输甲基苯丙胺125.655千克不起诉

苦某单人携带海洛因7890.2克撤诉。

周某单人运输海洛因2132.52克不起诉

刘某单人腾冲运输海洛因510克11年

王若某单人涉嫌毒品2000余克2.5年

蒋某雄单人运输毒品21740案死缓

王某虎贩卖吗啡5000克10年

拉比某贩卖海洛因3500克15年

特觉某运输毒品14395克死缓刑

且沙某运输海洛因2076克15年

阳某涉96.45千克6年

陶某贩卖21.63千克鸦片8年

何某贩卖海洛因7430克10年

陈某运输冰毒97千克无期徒刑

姚某运输冰毒93千克案

岩某运输冰毒58千克无期徒刑

王某单人个旧运输海洛因7286克、冰1754克死缓

李某单人运输冰毒32千克无期徒刑

茶某运输冰毒2806克,海洛因710克12年

王某东涉毒2100克定非法持有2.5年

厦门城市负责人·许兴文

许兴文,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大成中国区刑委会理事,大成刑辩学院毒品犯罪研究中心主任,福建省律协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福建省首批刑事专业律师,厦门市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兼副秘书长,中华全国律协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成员,西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研究中心研究员。在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厦门大学、华侨大学、集美大学等多所高校开设讲座或兼职授课。

承办众多重大毒品犯罪案件,在毒品犯罪领域中积累了丰富的辩护经验,诸多案件取得了检察院不起诉、缓刑、从轻或减轻处罚、死刑(死缓)改判等很好的辩护效果。

典型案例

1、非法生产制毒物品案(氯麻黄素1154公斤),检察院不起诉;

2、在校大学生贩卖毒品案,后认定为未成年人,判处拘役,封存犯罪记录,继续上学;

3、非法买卖制毒物品案,缓刑;

4、贩卖毒品案件,二审由死缓并限制减刑改判为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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