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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泓法刑辩战队
——一个有战斗力的团队
洪树涌 律师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执委会委员兼刑事一部部长
广东泓法刑辩律师战队负责人
广东省律师协会经济犯罪辩护委员会委员
广州市律师协会经济犯罪辩护委员会委员
2020年8月14日,江西警方通报一起警情——12岁男孩康康被亲生父母虐待致惨死家中。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辉、张某美已被依法刑事拘留,相关案情正在进一步侦查当中。
据康康的爷爷张某某说,康康从出生后一直到10岁,基本都是他在抚养,他的父母外出打工,期间只给过两次钱,加起来只有1000块。康康的的母亲说爷爷奶奶养孩子天经地义。康康从10岁后开始跟着父母生活,身上经常伤痕累累。张某某曾说过很多次,他们却仍然虐待孩子。
这次,张某某在闻讯赶到大儿子家见到到孙子时,孙子已经没有了呼吸,并且全身是伤,手腕上还有勒痕,孩子的父亲说是夫妻俩用绳子困住孩子的手,把孩子吊起来,孩子就这样死了。
康康身上经常伤痕累累
你以为这就完了?这对奇葩夫妇曾经在中介的介绍下,将自己的另一个亲生儿子以四万块的价格卖给浙江省江山市的一户农家中,从中获利8000块,其余被中介赚取。
这样的父母,除了遭受道德谴责,他们应受到什么样的法律制裁?
一、虐待长子致死
就“将长子虐待致死”一案,他们可能构成虐待罪,也可能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罪。
※《刑法》第260条 虐待罪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我国《刑法》中并没有规定虐待儿童罪,所以在对虐待儿童行为进行处理的时候,往往都是认定为虐待罪的。本案中的父母如果出于对儿子进行肉体上和精神上摧残和折磨的故意,长期虐待儿子最终导致儿子死亡,可能构成虐待罪。
康康遍体鳞伤。
※《刑法》第234条 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如果该父母在主观上具有伤害儿子身体健康的故意,并且在客观上实施了长期殴打儿子的行为,则该父母可能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
※《刑法》第233条 过失致人死亡罪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如果本案中的父母长期殴打孩子、将孩子捆绑吊起,目的是教育、教训孩子,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孩子死亡,但却最终造成了孩子死亡的事实,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张某夫妇2013年合影中,还有一个儿子。
二、拐卖二儿子获利
就“将孩子卖给他人”一事而言,该夫妇可能涉嫌拐卖儿童罪。
※《刑法》第240条 拐卖妇女、儿童罪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本案中的父母以出卖为目的,通过中介将儿童出卖,从中获利,该行为构成拐卖儿童罪。
每一个儿童都应该是天真的、快乐、活泼。的,无忧无虑的,有的儿童不但没有茁壮成长,反而却遭受着来自亲生父母的深深伤害。这样的新闻令人痛心……
作为孩子,错了吗?
作为父母,可恨吗?
作为读者,气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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